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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时间:2015-10-15 11:01

  9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空白。《条例》从开始酝酿到出台,历时四年多,经历了立项论证、条文起草、立法协商和三次审议等过程。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提高立法质量,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作组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会、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得制度设计更合理、更科学、更接地气,切实起到“具体、明确、管用”的效果。

  《条例》共七章106条,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对上位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完善,又补充增加了许多创新性制度,如强化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增加建设单位对其采购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筋、钢结构构件的到货检验义务;明确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责任;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细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等等。

  《条例》的实施,对规范新时期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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