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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6年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1-20 11:20

京建发[2016]15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区、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提高轨道交通建设从业人员安全质量意识,提升岗位技能,营造创新氛围,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20163月份开展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促安,达标创优。

  二、活动时间

  201631日至331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安全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王承军任领导小组组长,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树奎、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孝贵、北控磁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王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魏吉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丁胜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安全质量监管机构主管领导、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各项目管理中心、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控磁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轨道交通 “安全质量月”活动启动暨创新促安经验交流会。3月上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轨道交通 “安全质量月”活动启动动员大会,部署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通报开复工检查情况,展示交流施工现场科技创安、创新成果经验。

  (二)组织节后开复工检查。2月下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将组织节后开复工专项检查。一是检查轨道交通工程开工、复工手续,二是检查节后开复工工地入场安全教育培训。无开复工手续、不具备开复工条件施工的和施工人员未经教育培训上岗的标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理,并进行动态记分。

  (三)开展岗位技能竞赛。3月上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以临时用电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施工为主要内容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第五届技能竞赛活动(竞赛方案另发)。通过竞赛,促进各参建单位强化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参建人员岗位技能水平。

  (四)开展施工现场专项执法检查。3月中旬,开展防水及混凝土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关于加强轨道交通防水施工质量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4]12)及《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增加7天混凝土见证检测项目的通知》(京建法[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督促参建单位加强防水和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

(五)开展质量安全专题培训。3月下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会同三家建设单位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题培训。一是开展建设单位安质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质量专项培训,宣贯《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条文释义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质量责任主体。二是开展建设单位甲方代表、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参加的标准化及施工创新宣贯培训,宣贯《轨道交通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十三五”轨道交通安全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项目(2016年至2020年)实施方案》,宣讲近年建设工程典型案例,交流安全质量管理经验,推进施工现场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成果转化应用。

  (六)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创建观摩活动。3月下旬,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中心)组织所管辖工程参建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开展标准化绿色施工、矿山法机械化施工创建观摩,关键环节质量实物交底及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包括线内标杆工地的观摩及不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中心)间的观摩。通过现场观摩活动,推动我市轨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七)组织召开第五届安全质量月活动总结会。4月上旬,市住建委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活动月总结会,对安全质量活动月表现突出单位提出表扬,通过总结表扬,形成激励机制,激发创新意识,进一步促进参建各方加强轨道交通质量安全管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建设单位要提高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单位要明确 “安全质量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主管安全质量的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动员,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二)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月”活动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宣传,营造有利于轨道交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要制定好技能竞赛方案,统筹办好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各企业指挥部、监理单位要积极组织所属标段参加岗位技能竞赛。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参建单位要注重“安全质量月”活动过程资料积累,及时做好总结,并于2016410日前将活动总结(附照片或音像资料)报市监督总站。

  联系人:毛海超,联系电话:83297865,邮箱:dtz411@126.com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6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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