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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关于对15家企业施工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8-28 10:57

京建发〔2017〕351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2017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继续对全市在施建设工程开展质量执法抽查工作。从执法抽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工程参建单位能够落实各项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了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较好。但是部分工程参建单位仍存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质量管理行为不规范,工程实体存在质量隐患等问题。现将2017年作出行政处罚的几起典型质量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一、2017年3月7日,执法人员对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1#商务办公楼等17项(房山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及长阳镇09-04-21地块C2商业金融用地项目)(4#商务办公楼、5#商务办公楼、12#商务办公楼、S2#商业楼、地下室2)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在预留洞口设加强筋;二是未按设计要求对后浇带两侧构件进行支撑。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40749.91元罚款。

  二、2016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1#住宅楼等32项昌平区沙河镇北沙河北侧LCH-008地块R2类居住用地开发项目)1#-6#楼、29#楼及1#地下车库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3#住宅楼二层38/A-B轴墙体厚度应为200㎜,实际测量厚度为170mm;3#住宅楼三层38/A-B轴墙体、梁的厚度为200㎜,实际测量厚度为150mm,均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处24914.52元罚款。

  三、2017年7月13日,执法人员对北京京铁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5#住宅楼(定向安置)等5项工程(通州西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该工程设计图纸标准层楼梯梯板厚度为 170mm,实测值标准层梯板厚度为140mm。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北京京铁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

  四、2017年6月15日,执法人员对北京市顺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C2办公用房等2项工程(顺义区赵全营镇镇中心区C1-02、C1-03、C1-04等地块(配建限价商品住房)(原板桥四期)项目)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C2办公用房5层墙A/5-6轴LL1箍筋数量应为41道,现场实际为32道,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北京市顺建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16265.92元罚款。

  五、2017年5月24日,执法人员对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铁16号线土建工程26标宛平城站钢支撑、钢围檩安装与拆除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车站明挖基坑第6轴附近已经开挖至基底,第三层钢支撑有3根直撑和约10m围檩未安装;第4轴附近已开挖至第三层围檩标高,第二层3根直撑,第一层阳角位置一根直撑未安装,上述行为均与设计文件要求不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13296.00元罚款。

  六、2016年12月27日,执法人员对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市中低速磁浮交通示范线(S1线)西段工程01标段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石门营站-小园站区间3号桥墩柱混凝土浇筑作业前未报监理单位对该浇筑部位钢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三)项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30000.00元罚款。

  七、2017年4月5日,执法人员对北京市城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结构防水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永定门外站底板第二流水段与第一流水段交接处,东侧墙与底板阴角防水毯加强层甩槎未施做塑料薄膜临时覆盖措施,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北京市城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10862.13元罚款。

  八、2017年4月13日,执法人员对北京森桦建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15合同段五福堂站结构防水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1号风道第一仓结构底板钢筋施工中,西侧墙已铺设完成的第二层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甩槎部位长边搭接宽度实测为7cm,与设计图纸卷材搭接宽度为10cm的要求不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北京森桦建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5290元罚款。

  九、2017年1月18日,执法人员收到《关于广渠路(东四环~通州区怡乐西路)道路工程(K2+684.823~K3+800)天桥梯、坡道工程不合格钢材实验报告情况的说明》,并就相关事项展开调查。经查,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广渠路(东四环~通州区怡乐西路)道路工程(K2+684.823~K3+800)天桥梯、坡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不合格钢材用于该工程东侧梯道、坡道钢结构工程。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12486.96元罚款。

  十、2017年5月8日,执法人员对北京科华国际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1#科研楼等8项工程(中关村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项目)幕墙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石材幕墙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了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T型挂件。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北京科华国际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100000.00元罚款。

  十一、2017年3月13日,执法人员对北京清添兴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1#安置房等9项工程(房山新城良乡组团(梅花庄旧村改造项目南区)08-05-01、08-05-03地块限价住房项目)外墙保温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保温板材与基层粘接强度的现场拉拔试验及后置锚固件的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数量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北京清添兴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82827.28元罚款。

  十二、2017年6月13日,执法人员对山东兴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的密云区古北水镇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二期GS-22、GS-23、GS-25、GS-26地块住宅小区项目26#、27#、34#-43#住宅楼、33#公共配套楼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8#住宅楼外墙外保温材料现场实际全部采用石墨聚苯板(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未在每层楼板处设置防火隔离带。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山东兴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4383.94元罚款。

  十三、2017年4月17日,执法人员对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5-9#商务办公楼等5项、D01#地下商业及车库工程(平谷区马坊镇B06-02地块商业金融)外墙保温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 9#商务办公楼14层9-D/9-5轴室内转角外墙柱外侧保温材料应为100mm厚岩棉板,该部位实际采用了30mm厚的玻化微珠保温浆料,与设计要求不符。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39777.8元罚款。

  十四、2016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对北京金盾时代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施工的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工程A区地下防水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施工单位未对2016年10月7日进场的7200平方米SBS Ⅱ PY PE PE 4mm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材料进行进场检验。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北京金盾时代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处100000.00元罚款。

  十五、2016年10月13日,执法人员对北京中卓时代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实验检测楼工程(增建实验检测楼项目)消防工程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实验检测楼6-11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前未进行冲洗、系统试压及水压试验;二是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风机房墙体处未设置预埋管或防护套管。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北京中卓时代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50182.31元罚款。

  目前以上施工质量违规行为均已整改完毕,且经复检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希望本市工程各参建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进一步增强企业重质量、讲质量、抓质量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杜绝“三不按照”等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深入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工程质量稳步提高,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8-25)

主办单位 :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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